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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名专家学者昨日点评14条“霸王条款”

11名专家学者昨日点评14条“霸王条款”
打折商品不退换 消费者有权说“不”
 ■记者 彭军 特约记者 唐有军  通讯员 胡健超
  今年以来,市消委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征集、收集到178条不平等条款和店堂告示,通过筛选归类为14条不平等条款。昨日上午,市消委邀请我市11名专家、学者对这14条“霸王条款”进行点评。
  

打折商品、处理品、换季商品概不退换。
  专家点评:这是商家单方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。按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商家必须保证其所出售商品的质量。如果商家进行的是清仓换季的打折,应当无条件地为消费者包退包换。消费者对商家的这则声明有权说“不”。
  

超市友情提醒:地面湿滑,小心行走;粗心摔倒,后果自负!
  专家点评:这则店堂告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,是无效条款。消费者购买、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,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符合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若消费者在超市购物、接受服务中摔伤,超市应当承担责任。
  

购物券一次性消费,在使用中不兑换现金、不找零。
  专家点评:返还给消费者的购物券是与买卖关系相联系的,消费者持购物券购商品只是买卖合同履行的后一阶段。购物券的获得并不是单方行为,且不是无偿的。
  

购物券不找零的规定无法律依据,也违反公平原则、等价有偿原则,显然没有充分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平等权利及对等利益,实为不公平的“霸王条款”。
  “美容卡”有效期为两年,期满后卡内余额作废。
  专家点评:经营者的这种“卡后说明”其实是一种免除自己法定义务的格式条款,属无效行为。美容卡是一种分次履行的预付费合同。消费合同期限届满,经营者提供服务的义务终止,卡内若有剩余金额,经营者则要承担返还义务,经营者随意侵吞卡内余额构成不当得利。
  

未冲洗的婚纱底片所有权归本店所有,顾客不得要求复制、下载。
  专家点评:该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是经营者混淆了著作权与服务产品所有权的概念。影楼收取了消费者的费用,就应该为消费者提供所需要的服务产品。这些底片是消费服务中的服务产品,当然归消费者所有。无论双方事前有无特别约定,消费者复制、下载底片的要求是正当的。

  

《商品房认购书》条款:乙方必须依认购书规定按时足额支付首期购房款,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《十堰市商品房买卖合同(预售)》,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所认购物业的权利,甲方有权解除认购书,而乙方认购的物业另行销售,所收购房定金不予退还。

   专家点评:售房方要求签订《商品房认购书》的行为无法律依据。《合同法》中的定金罚则为双罚制,而该认购书的约定为单罚制,显失公平;该认购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是一种利用行业垄断、信息资源不对称而对消费者使用的“霸王条款”。
  热水最低30元/月,否则停止供热服务。
  专家点评:该规定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关于消费者自愿消费的原则,属无效条款。消费者对热水用多用少,可以自主决定。 
  

保险公司允许公务员买保险,住院费拒赔。
  专家点评:目前,部分保险公司允许公务员买商业保险,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能否冲抵健康险种、对保险人应给付的保险金不能达成一致。公务员有了基本医疗保险,再投商业保险是为自己的权益设定保护,若保险公司事前没有明确告知,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,投保人应该享受双份保险。
  

通信公司为用户开通试用业务,如果不使用本业务,没有在XX年X月X日前到通信公司或拨打电话取消相关业务,就视为默认同意使用。

  专家点评:通信企业须尊重用户的选择权、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。根据信息产业部及有关通信部门的内部规定,通信公司对用户申请包月类和订阅类信息服务业务须二次确认,征得用户同意才能向用户继续提供服务并收费。通信公司未收到来自用户确认订制的反馈信息,不得视为默认订制,不得收取相关费用。
  

儿童乐园规定:儿童在此游玩发生事故,本园概不负责。
  专家点评:商家的此条款作为店堂声明,明显违反法律规定,是无效的。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,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
  

本旅行社已为个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,发生事故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,本社不承担协议以外的任何责任。
  专家点评:旅行社的这种规定是在推卸责任,是违反规定的,是无效约定。其组织出行的游客若发生意外事故,赔偿主体依然是旅行社,由旅行社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后,再赔偿游客,而不能让游客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。

  

 

旅客住宿期间损坏物品,按照宾馆定价赔偿。

  专家点评:住宿期间,旅客将宾馆房内的物品损坏,应当承担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的责任,如果宾馆要求按自行所定价格赔偿是没有道理的,该条款加重了旅客的赔偿责任,应为无效条款。

  

汽车加油卡出了故障,预存卡上的现金不退。

  专家点评:这一做法极不合理,是带有“霸王条款”性质的做法,是一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。
  加油卡上的现金,是消费者个人的合法财产。汽车加油卡出故障,其责任不在消费者,消费者提出退还卡上预存现金是正当合理的权益要求。

  

考驾驶证必须交20元“实习”两字帖,否则不办。

  专家点评:部分驾校在代发驾驶证时,提前没有向学员说明就收取20元的相关费用,这种做法是不合理、不公平的。“实习”两字帖是商品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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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07-10-13 16:31